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关于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的总结汇报
20XX年XX月X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XX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XX〕X号),XXXX银行发布公告支持在XX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这标志着我国在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此,XX银行营业管理部对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推动落实,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共建共治顶层设计日臻完善
金融科技具有跨界、混业、长尾等特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对金融科技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XX银行营业管理部秉承共建共治的顶层设计理念,联合XX地方金融监管局、XX银保监局、XX证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积极构建多层次、全体系化的金融科技监管队伍,形成了一个框架、两条原则、三个支撑和四项机制的XX方案。这种共建共治的XX模式,为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也为探索XX特色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
寓管于服桥梁纽带作用凸显
从国内外情况来看,多数国家的金融科技创新主体与监管机构之间普遍缺少高效的产品级沟通渠道,创新主体尤其是为金融机构提供科技产品的金融科技公司无法全面准确了解监管机构的意图;而监管机构也无法了解创新产品的研发是否触及监管边界或存在监管空白。为此,XX银行营业管理部在试点开展过程中坚持寓管于服的理念,充分发挥好试点的窗口指导作用,通过现场交流、专题汇报、申报辅导等方式,增强监管部门与创新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良性互动,搭建创新与监管的桥梁纽带。实践表明,试点工作的开展不仅让金融机构能够深刻理解现有的监管规则和目标,降低合规成本,而且能使监管机构准确掌握金融科技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拓展监管思路和提升监管能力,防止监管套利。这有助于破解当前创新监管面临的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一刀切等困局,营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环境。
公众监督柔性监管效能发挥
社会公众是金融产品的最终服务对象,对创新应用的安全性与便利性更具发言权。因此如何发挥好不同社会主体的监督作用,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试点重要目标之一。鉴于此,XX银行营业管理部基于试点申报公示平台,积极畅通信息渠道,让公众及时了解创新产品的功能实质、潜在风险和补偿措施,对创新产品安全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为试点工作建言献策。从首批应用公示情况来看,公众监督呈现出双高特点:一是媒体关注度高;二是社会公众参与热情高。公示期间收到的各方意见来源广泛、涉及面广、参考价值高,有助于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创新产品。这与试点探索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社会监督等柔性管理方式的初衷相一致,也充分体现了公众监督在提升创新监管有效性、构建协同共治的风险防控治理体系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积极引导便民普惠助力抗疫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的最终目的是让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经济,惠及百姓。XX银行营业管理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首批试点项目选取上,着眼于推动金融科技惠民利企,利用新技术解决
金融行业的难点和痛点,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升金融便民服务可得性等热点问题。从首批试点项目上线运行情况来看,便民普惠成效显著,部分项目在抗疫、推动复工达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XX农业银行的微捷贷产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金融科技,加快小微金融业务数字化转型,重塑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和流程,探索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疫情期间,微捷贷为复工复产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的全线上贷款支持,不仅提高了小微企业办贷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减少小微企业线下接触频率,避免交叉感染。疫情期间累计为X.XX万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贷款金额达到XXX亿元。
XX银联的手机POS创新应用支持银行卡闪付、手机闪付、二维码支付的聚合受理服务,具备收单APP快速商户入网审核能力,而其基于NFC刷卡支付的能力更是填补了互联网场景下银行卡大额支付产品的空白,目前已有主流手机厂商近XX款手机支持该业务。为解决疫情期间收单机构不便寄送POS和现场支持商户开通业务的问题,XX银联联合华为公司依托手机POS高安全、强认证、低成本、自助开通巡检及便捷易用的优势,帮助小微个体工商户进行快速复工复产。
宁波银行线上快审快贷产品采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多维度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解决不同主体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借助信贷智能审批和管理,助力小微企业实现便捷融资。疫情期间,在线全自助的无接触融资模式确保了小微企业的安全融资,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高效的融资体验,目前已完成授信XXX户,授信金额达X.XX亿元。
循序渐进试点范畴有序拓展
金融科技创新的敞口性、跨界性以及复杂性决定了其监管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应该循序渐进,这也正是开展试点的初衷。为此,XX银行营业管理部奋进而不冒进,不求全而求精,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目前第二批试点应用已完成公示。相比于上一批,本次公示的试点应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申报主体由原来仅允许持牌机构申报,拓展为科技公司在满足相关业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联合金融机构共同申报,但涉及的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应用场景则须由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此举目的是尊重科技公司的创新地位,充分发挥其创新活力,使其能够打磨出满足金融行业共性需要、符合金融监管要求的科技产品。据统计,第二批试点应用中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创新和科技公司的科技创新产品几乎各占一半。除此之外,第二批公示应用的机构更为多样和广泛,首次引入保险科技类应用,科技赋能保险业务创新。这些新的变化表明XX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正在不断走向深入,横向拓宽金融业务覆盖范围,纵向延伸参与机构性质,试点范畴向着横、纵两个方向有序拓展。
提供XX方案贡献XX智慧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支撑。在金融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创新引领、科技驱动发挥着巨大作用,形成了金融科技千帆竞发、创新者胜的发展态势。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维护安全底线,确保金融科技走守正、安全、普惠、开放之路是金融科技工作的永恒主题。
下一步,XX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在总行的指导下,以《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XX2021年)》为蓝图,以XX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为依托,深入探索数字化监管协议应用,优化测试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金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XX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基本规则的实施和推广,提供XX方案、分享XX经验、贡献XX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