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心得感悟9篇

时间:2022-06-02 10:35:06 来源:网友投稿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9篇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1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主角福贵是一个出生在地主家庭的败家子,嗜赌成性,最终输光了家业一贫如洗。后被俘虏,历经波折,最终回到家乡。回到家乡后,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随福贵回到乡下,不料却被半斤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被一次次亲人的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活着》就这么用一个老人讲故事的方式描述了自己悲惨的一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多的修饰。越是这样,越能让我在读的过程中潸然泪下,越能引起灵魂的震撼。看完之后,觉得心情是沉重的,悲伤的,一直被作者有意无意制造的死亡阴影笼罩着。

但是,故事的主人公福贵在接二连三的重大打击下,并没有呼天抢地,一蹶不振。虽然命运如此,福贵却仍能坚强乐观的活着,这是怎样一种境界。福贵虽然生活贫苦,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但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并没有抱怨什么,也从来没放弃过希望。“活着”,这两个字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无聊与平庸。

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需要我们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生活中或许会遇到苦难,遇到艰难,但是,无论遇到什么不如意,想想福贵的坚强和豁达,就会觉得其实不算什么。很多人在人生中困惑,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其实,活着,是最简单化的人生,它没有功名利禄也没有喧嚣浮华。而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的幸福,就像作者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2

童年是我们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尽情的玩,得到来自父母爷爷奶奶的关心与疼爱,如一场甜甜的梦。而对于生活在沙俄时期的阿廖沙来说,童年却并非如此。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稳文中的阿廖沙三岁失去了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幸的孩子。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那里居住。从此,他的噩梦便开始了。在这里,小小的阿廖沙亲眼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残酷与黑暗,使得他小小的心里便充满了阴影。随着外祖父染坊的一天天衰败,外祖父变得越来越暴躁,狠毒,经常用鞭子抽打可怜的阿廖沙。他的工人不小心然错了布,都会被他抽的昏过去。幸好,在这里,还有疼爱他的外祖母,给他的黑暗生活带来一点温暖。他目睹了他两个舅舅为分家而经常吵架斗殴。阿廖沙在这个黑暗的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

这是一部令人心酸的小说。亲身的经历,使得这部小说的渲染力很强。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懵懵懂懂的孩子。却真实的目睹了这个社会的黑暗,受尽了虐待,受尽了辱骂。简直像生活在地狱一般,在这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看到了血腥,看到了兽性,当然,也看到了那个时代社会最底层的真实生活。他就像在一个阴冷,幽闭的空间里一样。

所幸,这个世界还有爱他的人。疼爱她的外祖母,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教会这个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光明。使得这个绝望的孩子在黑暗中能够看见一丝光明,一点希望,并引导他成为一个正直,有爱心的人。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幼年丧父,跟随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破产的外祖父家,可他并未过上好日子,却在这里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毒打。这之后他又遇到了他的两位舅舅、伊凡等,并发生了种种不幸的事,这些事往往还从我眼前浮过,让我为他的遭遇所感叹。

阿廖沙的童年中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他的亲人,阿廖沙从他们那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了一些道理,在那个悲惨的年代,不管怎样都要做一个不向丑恶屈膝低头的人,然而那些贪婪的、残忍的、黑暗的、愚昧的人——为争夺财产,为一点点小事而争吵的人,即使是在这个社会也是遭人唾弃的。不过在这混混暗暗的社会也有着像阿廖沙外祖母一样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人。他们是社会永远的光亮,值得人们所赞颂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3

宏伟庞大的城殿衬出冷峻的色彩。烈日照射在身上,于是形形色色的宫殿毫无感情地将自己的阴影拉长在白砖地上,栩栩如生的狮子被雕刻在青铜色的门把手上,怒目圆睁着,守护着紧锁的大门。飞舞的龙凤在雕刻在房檐上。这里就是紫禁城。

我在拥挤不堪的人群中勉强踮起脚尖,向太和殿里望去,那个冰冷而富丽堂皇的地方。周围的喧闹声戛然而止,我好想看到了四百年前,数百人跪地大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龙椅上那名男子苍老疲倦却威严依旧,他身着龙袍,头戴皇冠,日月星辰,江山美人尽在他的手中。他高高在上,与数名大臣勾心斗角,百般聊赖地望着他的子民重复着一场一场猫捉耗子的利益游戏。但是,他的肩背负着天下苍生的前途和命运。纵然他看破了人生这场角逐游戏的不公,也不能放弃。抑或是不敢退出吧。

威严的城墙下衬托出那一栋简陋的平房。牌匾上草草地写着“军机处”三个字。我不禁惊讶地揉揉眼,这儿不就是内阁首府办公的地方吗?明代有名的徐阶、张居正、申时行,一辈子勾心斗角才走到了这个地方,本以为也会有一座宫殿,结果却是何等矮小的陋室,内阁的人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他们步步惊心,琢磨皇上的.心思,阿谀奉承,一步走错就丢了性命,到头来也无非仅此而已。历史的一幕幕在眼前挥之不去记忆犹新,却依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寒窗苦读,渴望这个职位。渴望到这件陋室中去,并毫不后悔,梦想着飞黄腾达,步步青云,梦想着解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他们怀揣着一个个崇高的理想,最终却无法避免的成为了一个又一个厚黑的可鄙官僚,在官场里挣扎却无法全身而退,人心险恶,想早些脱离苦海,无一例外。

我再次审视着这座古老宏伟的城,他的内涵一如它的名字:紫禁城。他不再伟大壮丽,充满了阴暗的色彩,上千条充满怨气的灵魂凝成千年不变的恐怖规则。如一座围城,身在其中的人千方百计的想出来,想逃脱这“地狱”,外面的人绞尽脑汁想进去,想进入这天堂。

我们都了解这游戏不公的规则,却无力改变。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4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字里行间透出孩提时代的幼稚,总角之年的童真,弱冠时期的懵懂,不惑岁月的稳重……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其中一部著名的散文集,原名叫《旧事重提》。在书中,他回忆了自己年少时光的求学生涯,以此怀念自己的过去,抒发了对时光易逝的感慨。瘦削、严厉的寿镜吾老先生,关心鲁迅的藤野老师,为人高傲的老友范爱农,朴实的阿长……这些人在鲁迅看来,都是值得去怀念的。虽然岁月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一般,但他们都在鲁迅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迹,这是他永生永世也无法忘怀的。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这篇故事中出场。在鲁迅的父亲弥留之际,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孩子们却很“好”:看到他们吃冰不会像别人一样告发,而她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衍太太,实际心中却是鄙视她的。因为她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还一再唆使他变卖母亲的首饰来换钱。这是个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这个形象同时也讽刺了旧社会上的许多官僚。

垂髫之年,鲁迅曾在一个名叫“三味书屋”的私塾读书。这里号称是“全城最严的书塾”,刚刚离开家里的“百草园”来到这里的鲁迅,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但不久后,他就对日复一日的读书生活厌倦了,于是便常常和伙伴们一起,溜到屋子后面的小花园里去,折一折梅花,爬一爬假山,捉一捉昆虫,也是挺惬意的。但每每都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喝回:“人都到哪里去了?!”于是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回,也免不了“吃板子”。然而即使付出了代价,也抵挡不住大家往后跑的“恒心”。鲁迅在多年以后回顾这件事,也还是觉得很有趣味。毕竟,人总是会有一颗童心的。

《朝花夕拾》是一幅画卷,是一部往事,也是一把利刃。它平淡中见真情,从侧面抨击了有着不良风气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要求改革”的愿望。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5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觉得,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蜜蜂没能采到花蜜一样,我读过很多书,其中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个十分简单却又回味无穷的故事:一个年迈的老人已经84天没有打到一条鱼了,以前跟他一起打鱼的小伙子因为父亲的命令离开了他。但他仍不认输,决定出海捕鱼,在第85天终于捕到了一条身长十八英尺,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但好景不长,马林鱼被鲨鱼吃光了。虽然老人只拖着大马林鱼的骨架回来了,可他却凭着他那不屈服于失败的精神,成功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海明威因为在小说中体现了人在“充满暴力和死亡的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勇气而获得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原因是:“因为他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中,同时也由于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这一称赞,对于海明威来说是当之无愧的。可想而知,海明威为世界文学开启了一扇光辉的大门。

故事的老人拎着一条马林鱼的骨架回来,他不是最后的胜利者,但他依然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他虽然失败,却仍然战胜了自己。他是一个永远都不会被打败的勇士,是一个真正的超越了自我的人。我在他的面前,显得多么渺小,我从来没有挑战过我的极限,遇事都只会求助他人或是逃避。其实人是有自己的极限的,是可以挑战自我的。不论圣地亚哥失败或者胜利,他都是挑战过自己极限的第一人,是永远站在大海中一艘小小的船上即将扬帆远航的人。

人是有上进心的,我相信任何人都会因此改变自己。我们要走的路就是一片大海,无数次的抉择,无数次的挑战都让我们对自己有更清醒的认知。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所收获的,我在读完这本书后,也才认清自己,原来我在圣地亚哥面前是这么渺小,我也要向他学习,多读书,挑战自己的极限。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6

《草房子》读完了,我却依然沉浸在草房子的故事中,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依旧在我的脑海里闪烁:顽皮而又善良的桑桑,富有个性、坚强、言而有信的杜小康,执着但富有爱心的秦大奶奶……

向远方望去,我的眼前似乎出现了一片艾地,它们随风摇曳。秦大奶奶执着着守护着这片土地,因为热爱土地,秦大奶奶做出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行为,甚至让人厌恶。但当乔乔落水时,秦大奶奶却不顾自己身体的虚弱,毅然跳入水中救起了乔乔,自己却醒不来了,但在同学们的努力下秦大奶奶终于醒来了,身体却越来越弱了。后来,秦大奶奶越来越来关心和爱护学校了,有一次,秦大奶奶为了救学校的一只快要被水淹没的南瓜,不顾一切地跳进水里,南瓜救出来了,但是同学们却再也看不到秦大奶奶柱着拐杖的身影了。而艾地却在同学们的照顾下,生机勃勃。

书中的杜小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杜小康一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家少爷,在油麻地的孩子当中谁也没有像他一样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后来他的家境不像以前那样富裕,家里欠了许多债,可他一点也不埋怨生活,而是用他那柔弱的肩膀挑起了家庭的重担。父亲得了重病,他便带着父亲到处治病;为了还清债,他就和父亲一起放鸭,虽然失败了但他毫不气馁,用桑桑给的20元钱,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地摊,决心要为家里还钱。杜小康对不幸生活的精神,值得我来学习。

最令我难忘的是桑桑了,桑桑一个精灵古怪的小男孩,有一次,他把家里的蚊帐拿来当渔网,晚上桑桑只能被蚊子折磨了一晚上。桑桑对朋友十分真诚,上次杜小康要在学校门口摆摊,没有本钱,桑桑就卖了自己心爱的鸽子,把20元钱给了杜小康。让我最感动的是,有一次,桑桑生了重病,忽然,想起了自己对妹妹的承诺,不顾自己发着高烧,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妹妹去县城,还一步一步的把妹妹背上了城墙,让妹妹领略了县城的风景,当桑桑的爸爸和他的老师找到他时,桑桑已经站不起来了。此刻,我的眼睛被泪水模糊了。

桑桑的童年生活和我们的截然不同,但是他们对朋友的真诚、面对不幸生活的坚强、对承诺的坚守,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7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法国一个想象力惊人的作家——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只是在于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好处的小说,而在于他以惊人的想象力在其小说中塑造了诺第留斯号潜艇。

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塞尔和一个捕鲸手,跟尼摩船长在海里作了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行。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带给能源,阿龙纳斯经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最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在与大陆持续着联系,并利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持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他们在海底一齐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及南极与北极。也遇见了许多见也没见过的海底动植物、洞穴、暗道与一些遗址。

书中的一些情节也巧妙地穿插了阿基米德、光在水中的折射等物理学知识。书中的仆人康塞尔知识面十分广,并且爱给小动物们分类。

是《海底两万里》把我带到了光怪陆离的海底世界,每当读到一节节精彩的片段时,我眼前仿佛就会出现诺第留斯号是如何的宽大,他搜集的海洋生物标本是如何的丰富,那其中像鸽蛋大小的珍珠是如何的闪亮……

书中我最喜欢《缺氧》这一节,潜艇撞过了冰山,成了冰山的俘虏,并且随时都可能被冰山压死或窒息而死,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下。而是坚持下去、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最后一刻,他们冲破了冰山,获救了,他们的这种不屈不挠,敢于对抗挫折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在这些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同时还告诫着人们:在了解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海底旅途中,时而将我推向惊心动魄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将我带入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真不愧被人们公认为“科学幻想小说之父”。

《海底两万里》作为一部富有强烈可读性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礼貌!

朋友们,让我们一齐怀着好奇心去海底遨游一番吧!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8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地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得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读书笔记心得感悟篇9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简爱》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高尚的心灵,它那顽强的精神常常打动我,是我迫不及待的几乎一口气读完这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他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长大。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爱很好,他们很快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时,简爱发现了主人家还有妻子,简爱伤心的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任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样见彩虹。简爱他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经历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付出,需要真诚,愿天下善良的人中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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