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贯彻学习《煤矿防治水细则》,促进监察员学《细则》、用《细则》、守《细则》,临汾煤监分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细则》贯彻到位。
一是采取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深入学习《细则》。分局召开学习贯彻《细则》专题会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制定本单位贯彻学习方案,要求每位监察员自学并撰写学习,全方位深入宣贯,使《细则》在所有监察员中入脑入心。
二是把贯彻学习《细则》与煤矿安全监察结合起来。监察执法中严格执行《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对照《细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完善责任制和,完善防治水设施设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
三是把贯彻学习《细则》与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积极向地方政府宣贯《细则》精神,提高地方政府学习的自觉性;同时将《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地方政府贯彻好《细则》精神,推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把贯彻学习《细则》与为煤矿企业做好服务相结合。分局在《细则》宣传期间,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与咨询等方面积极为煤矿企业做好服务,既看病、又开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监察执法于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