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就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履职、履职尽责,惩教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三个环境建设,精准深挖细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整改、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工作明显突破,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明显受益,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盐山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清理的问题
1.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对中央和省、市、县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和惠民便民等方面的政策,不印发明白纸宣传册,不在村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墙上进行公开,不在政务服务大厅公众服务电子终端、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致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一些好政策不了解或一知半解,落实效果不理想。
2.对建筑施工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消防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农村枯井封堵、坑塘管理防汛度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失管失察。
3.对侵占损害河道、破坏水源地、污染水体、损害林地草场等行为失管失察。
4.对制造贩卖假冒商品,特别是制作和销售假冒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商品,制作传播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打击制止不力;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领域无证生产、无证销售、无证上岗、挂靠走票、货账票款不一、数据造假、货签不符等问题失管失察。
5.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落实不到位,审批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性告知义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工作尚未开展或功能少,无法开展网上审批等。
6.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政执法不规范,违规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利用职权要求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有偿服务,增加企业负担。
7.对解决人民群众落户难、看病难、出行难,以及子女入托难、入学难等问题消极应付,对收受红包、礼金,开大药方等行为制止不力;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失管失察。
8.对涉军等重点群体信访案件麻木不仁,不认真落实管控制度和措施,失岗失位失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9.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抢劫抢夺、盗窃财务、电信诈骗、扰乱公共秩序等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制止不力;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举报的治安问题不回复、该立案的不立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治安方面的求助冷漠推诿、出警慢;治理道路运输超载走过场、搞变通,违规收费放行;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法院已经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等。
(二)责任分工
县委办公室(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同)负责全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指导,并直接负责对各乡镇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营造舆论氛围,开展舆论监督。
县直机关党委负责县委各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单位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
县监察局负责政府各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单位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校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
县财政局(国资局)负责县内国有企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单位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
县直机关党委、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国资局)要按照清理工作各时间节点安排,定期向县委办公室报送各自分管系统的清理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县委宣传部要及时将新闻媒体曝光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向县委办公室进行反馈。
三、时间步骤
根据《xx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自2017年5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总结提高4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xx月)
1.广泛动员,统一认识。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聚焦优化三个环境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等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学思践悟、领会精神,深刻认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对我县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和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xx的危害性和严重阻碍,真正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清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聚焦问题,制定方案。按照县动员大会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精神面貌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好清理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要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集体研究,确保清理工作针对性强、可操作,真正做到能够发现问题、能够解决问题。
各级各部门清理工作方案,按要求分报各系统分管部门备案。各乡镇直接报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委各部门报送县直机关党委,政府各部门报送县监察局,各学校报送县教育局,县管企业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局)(下同)。
(二)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xx月至xx月)
1.深挖细查,找准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自查。组织所属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对照本专项列出的主要清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彻底查清本部门本单位和党员干部自身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要坚持祛病强身目标,不怕亮丑、不怕揭疮疤,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二是广泛征求意见。要采取网上调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体验式暗访、聘请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工作联系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真正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意见收集上来。三是认真梳理汇总。对自查和征集到的突出问题和意见要进行分类汇总,每个问题和意见都要做到具体化、案例化,都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岗位和个人,逐一进行登记。
2.对症下药,自我整改。对自查和搜集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逐项逐条标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发现整改进度慢、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佳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
(三)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xx月至xx月)
县委办公室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清理出的问题和通过网上、群众来信来电、督促暗访等渠道搜集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加大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的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推动清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专项清理的实效。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xx月至xx月)
1.完善制度。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和共性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理和问责成果。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凡具备出台条件的,要尽快印发执行;尚不具备出台条件的,要做好计划,扎实推进,力争早日出台。
2.总结提高。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要组织进行回头看,做好检查验收。同时,认真归纳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成功做法,为今后我县开展常态化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提意见和建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11月15日前要形成专项清理总结报告,按要求报送县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切实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清理工作亲自抓在手上、亲自协调成立清理工作机构、亲自组织制定清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清理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县委、县政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新闻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介,充分宣传介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的内容、要求和意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坚持分类处置。对清理出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要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要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要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正确区分清理问题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周报告、月通报制度。每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分管渠道向各系统分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及清理(问责)情况,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每月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建立举报登记制度。县委办公室设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公开举报平台,并与县级机关作风整顿公开举报平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建立协作关系,实现信息共享,广泛收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及时向各单位进行交办。三是建立日常推进调度制度。县委办公室和各系统分管部门将按照省、市、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安排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四是建立暗访巡查制度。县委办公室将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进行交办;五是建立查否复查制度。对交办问题线索查否的,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承办单位的责任。六是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县委宣传部协调县电视台等媒体组成若干行动小组,对全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和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暗访中发现或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清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对所涉及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效果依然不明显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