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3-12-06 15:48: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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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了解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在全县*个行政村中选取*个受益面广、政策效果明显的村,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等方面开展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是继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为了改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而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县于*年开展此项工作,十三年以来,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个,投入资金*万元,其中:村内道路项目*个,铺设硬化路面*千米;
小型水利项目*个,新修村内水渠*千米,机电井*个,小型排灌站*座,村内安全饮水管线*千米,暗管*千米,其他小型水利设施*个;
村内环卫设施项目*个,配置垃圾箱*个,垃圾桶*个,垃圾清运车*个,其他环卫设施*个;
村美化亮化工程*个,安装各类路灯*盏,绿化植树*株,村内花池*平方,其他设施*个 ;
农村燃气项目*个,安装燃气管线*千米;
村内公共活动场所项目*个,硬化文化广场*平方米,其他公共设施项目*个,实现了全县*个行政村全覆盖,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农村人居环境等改善带来了巨大改变。这次调研的*个村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主要手段,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解决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通过筹资筹劳的方式“四两拨千斤”带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最大效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美丽乡村建设奖补

美丽乡村建设奖补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的升级版,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系统规划,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快步提档升级,加速“村新、景美、业盛、人和”目标的实现。我县从*年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共投入奖补资金*万元,每村投入*万元,建设了冯原镇马村、庄头镇郭家庄村、安里镇义井村等*个示范点,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次调研中的冯原镇马村是我县申请的第一个美丽乡村示范点项目。马村位于冯原镇西南*公里处,由原马村、六家庄村、尖岨村合并而成。全村辖*个自然村、*个村民小组,*户*人,耕地面积*亩,苹果、花椒、设施果蔬为主导产业。自*年以来,马村就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尊重群众意愿,加强议事主体,连续多年享受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据统计,累计争取财政奖补资金*余万元、群众筹资筹劳*余万元,同时,村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各类资金*余万元,先后对全村*条巷道*公里进行了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完善了农村排水管网,建设了文化广场、景区广场、景观路等。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环境提档升级,打造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年遵循“民主决策,规划先行”的原则,依托设施大棚蔬菜、花椒、苹果产业支撑,以“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优化”六大要素为重点,财政奖补资金*万元,群众筹资筹劳*万元,进行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将马村打造为集观赏、采摘、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马村村党委书记成云浪在调研中说:“马村美丽乡村建设是农村基础环境建设的一大突破,将马村打造成了冯原镇周边的“明星村”,加速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为我村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农村综合改革中国家发展农村经济的又一次创新和实践,事关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农村发展稳定。我县从2016年开始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通过村民民主议事、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筛选、省市实地调研,因地制宜,先后在2016年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建设交道镇樊家川村*吨冷库及果框加工厂,解决了果品储藏问题,实现了错峰销售,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年投入财政资金*万元为城关街道办城内村购置*间门面房用于租赁,年租金收入*万元左右。*年投入财政资金*万元,涉及*个村,每村各*万元,安里镇东富庄村入股盛天万头生猪现代化示范园区,年收益*万元;
王庄镇翟卓村新建*吨冷库一座,为村民提供服务,延伸了产业链条,增加了群众收入和村集体收入,年收益*万元以上;
寺前镇吴坡村购置万吨米果醋综合车间及办公用房用于租赁,年租金收入*万元。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分别建设了韦庄镇东白龙新型农业经营园区、尧头镇耀显村黄花菜深加工、王庄镇洛城村果库冷链设施配套、北关村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个县级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

2020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组发〔*〕*号)文件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农财中心监管,投入财政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每村投入*万元,共*个村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其中:扶贫产业园农业生产经营项目*个,村集体资产经营性项目*个,固定资产入股企业参股经营项目*个,村集体购买资产租赁经营项目*个。

2021年依托《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奖补办法》,从经营模式、经营收入、经营利润、收益分红、带动就业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在核实股权设置及财务资料的基础上据实申报。经县级初审,市级遴选评审,城关街道办城内村、寺前镇和家楼村、王庄镇翟卓村等三个村纳入首批省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奖补范围,每村奖补*万元,有效带动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提档升级。通过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支持,加之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来,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我县*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实现村集体经济有收入,据统计,经营收益*万元以下村*个,*-*万元的村*个,*-*万元的村*个,*-*万元的村*个,*万元以上村*个。

(四)村级组织运转保障

村级组织运转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稳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基层阵地建设的重大措施。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靠上级转移支付。为了保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逐步提高干部待遇,将干部补贴从原来的一肩挑*元/月,主要干部*元/月,其他干部*元/月的标准提高到现在一肩挑*元/月,主要干部*元/月,其他干部*元/月的标准。村级办公经费也由原来大、中、小村每年*元、*元、*元的标准提高到现在大、小村每年*万元、*万元的标准。在干部职数上也充分发挥了村级组织主要干部“一肩挑”,其他干部交叉任职的措施,大力精简村干部队伍,将享受干部补贴标准的职数规范为大村(*以上)*人,小村(*人以下)*人的标准。2021年我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出*万元(其中:村干部补贴*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万元),享受补贴干部职数*人。村干部补贴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村干部手中,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村级办公经费由各镇(办)财政所代理记账,村级组织根据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报账领取,从而规范了村级财务,保证了办公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局限性较大。一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难度加大。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持续推进,投向农村农业的项目和资金急剧增加,大量涉农项目投资大、资金充足,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则是以民主议事为前提,以筹资筹劳为基础,资金量相对较少,基础事务多,工作面广,且群众不愿意筹资筹劳,广大基层干部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二是群众参与热情有所下降。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级资金,中央级资金自脱贫攻坚以来全部纳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范畴后,按整合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执行。资金大量投向产业,且部分公益事业项目列入负面清单,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公益事业的热情度不及政策实施初期。三是村级公益事业资金逐年减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受农村人口转移因素影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逐年下降,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不能健康发展,推进缓慢。

(二)项目管护资金不到位。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美丽乡村等公益事业的逐年加大投入,村级组织需要承担的资产管护费用也越来越高,调研中发现,每个村都建立了村级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管护办法,但因缺少管护资金来源,导致管护办法不能落地生根。

(三)村级集体经济监管不到位。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县*个村都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开设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但在调研中发现:一是部分村未能理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村主要干部以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名义为村集体成立的集体合作社,大部分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但在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成立后,未能将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经济合作社关系进行有效衔接,无法证明专业合作社的集体性质,并且大部分集体经济收入和支出分红也是通过专业合作社账户支付,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未能有效利用。二是村级财务人员多为就地选用,普遍业务素质不高,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学习能力不强等问题,加之“村账镇(办)管”代管以来,村级财会人员只充当计划报告和报账员角色,专业知识匮乏,会计核算能力不足,实际中仅是将票据进行简单的收集整理,不能从专业角度为合作社提供财务报告,不适应现阶段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财务工作要求。三是各行政村虽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对村级财务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但在实际运行中,村干部及财务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镇(办)也未能对村集体经济进行有效监管,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

(四)村干部补贴标准低、差距大。一是我县村干部补贴实行的是“一肩挑”每人每月*元,主要干部*元,其他干部*元的标准。其他干部补贴是主要干部的*%,随着“一肩挑”工作的全面推进,主要干部和其他干部的补贴标准差距相对拉大,仅占到主要干部补贴的*%,使得其他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均有所降低。二是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村干部的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组织事务也越来越繁杂,这就要求村干部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村上,无法从事其他工作,目前相对较低的村干部补贴,一方面与他们的工作量不匹配,另一方面也与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不相匹配,特别是其他干部补贴标准低于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我县202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干部思想动荡,不安心工作,影响了党在农村工作中的形象。同时也给后期年轻、有能力、有素质的参选人员带来了顾虑。

(五)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足。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农村党建工作的日益完善,村级组织用于村级办公经费的支出越来越大,每年*万—*万元的经费保障远远不能满足村级组织的各项支出。而我县村级运转经费则主要依赖财政部门,经初步了解,每年各村用于村级组织的基本支出约需*万元(不含财政支出的村干部补贴及保洁员工资)以上,其中财政补贴每村*万多元,主要用于报刊征订、水电费、日常办公等开支,而近年来持续推动的农村环境整治提升活动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而我县属脱贫县,村级集体经济尚属起步阶段,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非常有限,勉强能做到收支平衡,村级组织运转还是非常困难。

三、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政策。一是结合现阶段农村综合改革要求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求,制定出台新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标准,合理平衡筹资筹劳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关系,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继续发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用于最急需、民意最集中、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村两委班子得力、村民积极性高的村庄,持续改善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力度,让我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能够更加广泛的落地生根。

(二)保障项目管护资金。我县属于脱贫县,村级集体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后续管护费用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项目不能更好地发挥效益。建议上级部门能够适当考虑县域经济实际情况,给予部分管护费用补助。

(三)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监管力度。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夯实各镇(办)及相关业务部门对村级财务的监管职责,明确分工,定期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的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隶属关系,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纳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统一管理。三是落实“村账镇(办)管”政策,由各镇(办)财政所对辖区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账务统一代管或者各镇(办)统一将各行政村财务核算工作委托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代管。

(四)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转移支付力度。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村级组织职业化、标准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需要村级经费支出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原来的村级办公经费标准远远不够村级组织日常开支,建议上级部门一是加大村级组织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二是出台统一的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稳妥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
合理划分主要干部和其他干部补贴标准,缩小干部之间补贴差距,激发其他干部工作的热情。三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各行政村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土地流转、发展种植养殖、组建专业合作社、盘活集体资源和资产等形式和方法,进一步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弥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增强村级自我保障能力。

综上所述,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仍是现阶段,乃至下一阶段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措施,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拓展思维,有序开展工作,以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推动农村改革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