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贯彻中央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一)实施“精神家园”工程
1. 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将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列为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党的民族理论纳入区级党政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融入机关党建活动。(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办)
2.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有针对性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在学校体系的建设。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教委、区民宗办、各街镇)
3.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周、日,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紧扣区域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平台。在民族工作重点街道、重点社区和民族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单位、街镇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向新的广度、深度发展。(区民宗办、相关街道)
4.组织影剧院、文化单位、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利用现有平台载体,开展优秀民族影视作品和民族文化节目巡回展映。组织各族群众共同参加民族类展览、民族传统节庆、民族电影展、民族联欢会等形式多样的“微活动”,广泛开展民族节庆活动。(区文旅局、区民宗办、相关街镇)
5.广泛开展各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加大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继续开展社区民族运动会。(区民宗办、区教委、区体育局、相关街镇)
(二)实施“全覆盖”工程
6.推动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街镇党政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学习,融入机关党建活动。(各街镇)
7. 依托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统战、宣传部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区、街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北京市街镇办事处条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党建引领“街巷吹哨、部门报到”,提升基层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民宗办、各街镇)
8.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带动“北京最美乡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在加快乡村建设发展中更好地体现满足民生需求、传承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的要求。(四季青镇、区民宗办)
9.通过景区展陈设计、旅游业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培训、印制从业人员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在导游讲解中结合展品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过程和民族团结内容。(区文旅局、区民宗办)
(三)实施“石榴籽”工程
10.组织各族群众共同参加民族类展览、民族传统节庆、民族电影展、民族联欢会等形式多样的“微”活动。(区民宗办、各街镇)
11.开展系列培训,推广语言学习、政策教育、困难帮扶三位一体的来京少数民族务工经商群众精准服务方法。(区商务局、区民宗办、各街镇)
(四)实施“民生改善”工程
12.坚持统筹部署、优先安排民族乡村振兴发展,推动民族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季青镇、区民宗办)
13.坚持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首都标准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民族乡村振兴样板。(四季青镇、区民宗办)
14.继续开展市区两级规范化清真特色餐厅、专柜评选,推动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鼓励清真食品企业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活动。加强清真食品过程管理,提升清真餐饮企业的经营条件和服务水平,开展清真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技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清真”标识使用。(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民宗办)
(五)实施“示范引领”工程
15.组织各相关单位、各街乡镇开展互观互检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相关街镇、区民宗办)
(六)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16.组织相关单位参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办)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区统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族工作部门共同负责,纳入各街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格局。要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文件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分工配合。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党政领导带头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党政分管领导每年深入基层专题调研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三) 经费保障机制。区统战、宣传、民族宗教等部门和各街镇设立创建工作专项经费,集中用于打造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各街镇在平安建设、文明城区建设、法治宣传等活动中融入民族因素并保障相应经费,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