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供大家参考。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达到满足气象探测环境的目的,根据“一流台站”建设要求以及项目实施方案部署,确保气象站基本业务能正常运行,按照国家气象探测业务的标准要求,建设饶平国家气象观测站迁站建设项目。饶平国家气象观测站迁站建设项目的落实,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满足气象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将气象站建设融入地方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需要。
由于以上项目用地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现行《规划》不相符。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xx〕6号)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xx〕64号)等文件要求,“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饶平国家气象观测站迁站建设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因此,为保障饶平国家气象观测站迁站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共涉及1个落实地块,面积1.0200公顷。落实地块位于黄冈镇上林居委会。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农用地中的有林地1.0172公顷,其他土地中的裸地0.0028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1.0200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规划期末饶平县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0200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期末饶平县建设用地规模增至16929.18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至10250.5380公顷,不突破《潮州市饶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调整完善方案》规划期末的建设用地指标(17040公顷)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0262公顷),规划期末饶平县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变,规模落实后饶平县剩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1.8223公顷。
本次落实地块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根据《潮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xx~20xx)》核查,落实地块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易发区),项目单位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占用现状及规划耕地,不影响饶平县规划耕地保有量任务的落实。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饶平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