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活动方案(—2023年)

时间:2023-05-05 09:1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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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活动方案(—2023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贴新形势,适应新体制,探索新模式,打造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的市场激励机制和产权安排机制作用,构筑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探索知识产权助推朝阳区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加快培育朝阳区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有力支撑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供给,以市场化方式构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活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融合发展。立足朝阳区经济建设中心目标,深化知识产权与科技、文化、产业、金融、经济融合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产业应用创新,打造以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发现为导向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打通创新供给侧、产业需求端和资本赋能方,加速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市场流通和价值变现,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开放合作。立足朝阳区外交资源、国际化人才、外向型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区位优势,搭建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吸引汇聚国际一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国际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和宣传培训为纽带,广泛链接全球优质产业、资本与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共赢,全力打造北京对外开放新高地。

  ——坚持统筹兼顾。以知识产权各门类全链条运营为牵引主线,有机串联整合各项任务和绩效指标,始终保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主线清晰,各项建设任务紧密关联,聚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核心项目,体系化推进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城市建设。

  (三)主要目标

  在朝阳区全面构建基础完备、体制健全、运行顺畅、链条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搭建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平台,以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为纽带,广泛链接全球优质产业、资本与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提升知识产权制度在朝阳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中的运行水平,支撑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实施6个产业类专利导航示范项目;
建设培育朝阳区3个商标品牌基地;
培育发展朝阳区3个优质特色的区域性品牌。

  提升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实现朝阳区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
支持150家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
支持200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做好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广试点工作,推动国内外企业贯彻落实;
支持3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
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1500家。

  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
推动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
在朝阳区科技创新创业引导母基金之下,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大厦,集聚一批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集聚区;
建设1家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培育3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
建设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交流平台;
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5000人次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1.完善专利导航决策制度和政策。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运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建立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专利价值实现对产业运行效益有效支撑的决策制度。根据创新发展需求,与产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围绕朝阳区特色主导产业和未来布局产业,组织实施6个产业专利导航示范项目,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实施若干个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企业经营类等专利导航项目。同时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以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专利密集度较高的产业为重点方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托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可视化信息发布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2.加大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推广力度。切实推进商标品牌集群建设,利用具有一定商标基础的产业集群,建设3个品牌集群度和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商标品牌基地。不断提高商标品牌培育建设和创新发展水平,培育发展3个市场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优质特色区域品牌。其中,利用朝阳区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的优势,打造朝阳特色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品牌。充分利用朝阳区线上线下展会,举办2场地理标志产品的展览展示和交易推介活动,促进地理标志产品市场流通和品牌提升,利用朝阳区国际化的优势,做好地理标志的国际推广和交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

  3.建立相关产业统计核算机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进涵盖更多知识产权类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础统计工作,反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统计核算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和地理标志产品产值数据,为及时反映新产业培育壮大的进展、支撑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参考。积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探索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试点。开展“高精尖”产业技术标准研究工作。鼓励朝阳区企业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信息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等产业的投入,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或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充分利用朝阳区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占比均超过全市五分之一的优势,进一步对其技术标准中的专利进行挖掘,形成“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局面。引导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与标准协同管理,推动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朝阳区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办法》,大力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参与标准化工作,引领重点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推动朝阳区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提质增效。大力推广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组织引导朝阳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使用好学习平台,并在平台上选择具备有效性评价能力的认证机构,帮助创新主体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在三年内,累计新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200家以上。在推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过程中,遵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以“择优奖励”为原则,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推动认证机构服务升级,开展创新主体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升情况有效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打造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策源地。充分借助朝阳区外交资源丰富、涉外企业众多、高端律师事务所汇集、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的优势,做好首个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广试点工作。推进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运营中心落地朝阳,使朝阳区成为知识产权交流的国际平台。选取朝阳区和北京市创新基础较好的单位作为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的全球首批试点单位,利用国际标准大幅提升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帮助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竞争;
借助全球资源,促进国外企业贯彻实施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与世界共享中国知识产权管理理念与经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促进朝阳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培育3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鼓励高校院所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可等模式,对高校院所等不具备专利技术实施能力主体尚未转化的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建设高校院所专利的推广运用平台,采取多渠道推广模式,实现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合理定价、简化流程、快速许可,支持15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推动构建产、学、研深入合作机制,促进高校院所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对接,降低或缓收高校院所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面向国有企业征集方案较为成熟、实施难度不大、可向中小企业许可的专利技术,明确专利技术许可条件,鼓励国有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举办若干场针对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对接活动,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推动免费或低价许可,支持中小企业转化实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4.加大朝阳区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行业性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依托平台提供基础性服务,依托服务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累计支持1500家以上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并建立服务项目定价机制和质量标准体系,完善竞争机制和第三方评价制度。重点扶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支持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鼓励引导优势企业打造一批知名的商标品牌,将朝阳区打造成为知名品牌旗舰店聚集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依托朝阳区金融行业优势,构建区域知识产权金融平台,建立朝阳区首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打造线上与线下结合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群。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贷款、担保、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保险缓释金融机构风险。切实推进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稳步推进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积极促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首贷”。(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2.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支持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单独或打包组合融资。打造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产品,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新模式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开发线上服务工具,精准导航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并科学评价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价值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广知识产权信用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原则,在朝阳区科技创新创业引导母基金之下,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围绕十大“高精尖”技术产业,投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支持重点产业优秀企业培育和运营高价值专利,开展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运营。推动发行1单以上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支持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制定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风险管控,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围绕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售后回租等方式,制定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方案,按程序推进上市发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办)

  4.建设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体系。调研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行业现状,掌握本地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设立评估机构库准入标准,明确入库评估机构和专家权利义务,完善退出和惩戒机制。打造专业化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专业人才支撑体系,为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金融专项工作的调研论证等提供智力支持。发挥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库、专家库作用,在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对相关评估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运营平台建设等工作中加强联系使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集聚区

  1.建设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集聚载体及服务平台。依托中关村朝阳园,建设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大厦,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制定优化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集聚载体。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和迁出的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朝阳园管委会)

  建设开发并运营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依托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开展合作,推进平台的建设及运营,统筹整合区域知识产权运营资源。组织实施运营体系建设中相关政策项目,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中心建设、中小企业专利技术对接等公共服务。平台开设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大数据中心、知识产权维权监管中心等多个板块,力争将集聚区打造成为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的核心承载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朝阳园管委会)

  2.建设朝阳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联合朝阳区“高精尖”产业的头部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集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培育三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和扶持力度,建立跟踪服务、共生发展机制。优化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任务,强化质量导向,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产投资本等参与运营中心建设,推动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力争建设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朝阳园管委会)

  3.打造创新引领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业态。依托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大厦,以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创业孵化等多元方式,引进一批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集聚区,涵盖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多个门类,包括知识产权基础服务、差异化服务、订制服务等多个层次,满足不同企业发展需求;
引进第三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供给,以市场化方式构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档案实现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建设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
配置适当公共服务空间,集中设立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朝阳园管委会、区司法局)

  4.建设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交流平台。建设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交流平台,充分利用朝阳区汇聚的大批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既懂法律又懂知识产权、在国外有布局的高端律师事务所,为我国企业走向全球化提供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提升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能力;
结合朝阳区文化创意产业优势和外观设计亮点,聚合国际外交优质资源,开展高端知识产权国际化品牌活动。沿知识产权产业链汇聚全球优质资源,重点引进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国际化运营交易、跨界大数据产业应用等高端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朝阳园管委会)

  5.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训体系,依托朝阳高校院所,打造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员5000人次以上。集聚区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实习基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对成效显著的予以重点支持。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业。落实“先上岗、再考证”政策,鼓励符合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专利代理机构就业,充分利用考试和资格优惠政策尽早获取职业资格。(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工作组负责指导、督促开展重点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组的重要决定,按照工作方案,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定期汇总、上报运营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协调解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执行力量。积极争取市级支持,建立市区协同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大资金保障

  区政府根据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和财政预算绩效情况投入地方支持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其中,用于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域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少于40%;
以市场化方式使用的资金比例不少于40%。区财政根据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需要,全力做好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支持资金使用的支持和保障。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运营资金投入体系。

  (三)完备人才智库

  发挥北京工业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朝阳高校的知识产权培训作用,结合知识产权实务,与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联合培养更多懂理论、具备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进一步发挥朝阳区现有的10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和7家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为园区企业提供基础知识产权服务与咨询;
建设朝阳特色知识产权智库,为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城市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完善政策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的联动,制定《北京市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补贴、专利导航等相关政策措施,资助、奖励政策向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托管、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培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倾斜,全面精准支持区域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牵头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建立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管理机制,明确绩效目标、配套政策和资金安排、年度计划与目标任务分解,确立绩效管理机制,实施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及时宣传推广

  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模范创新主体、典型运营模式的宣传推介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运营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