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时间:2022-05-15 17: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文写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供大家参考。

公文写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统一的革命纪律,由毛泽东首先提出并在革命实践中逐步总结形成,对于加强人民军队建设,团结群众,战胜敌人,起到了重大作用。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吕氏春秋不苟论自知》)公文是治党治国的重要工具,既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又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权威性。没有规矩不成公文,公文处理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公文起草或者说公文写作是公文拟制的第一环,必须从源头上拧紧纪律和规矩的螺丝帽。我根据自己的实践体会,也总结了一套公文写作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分别是:

严守标准不放松。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近平******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对公文种类、格式、行文规则、拟制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可以看作是公文写作的总标准。与此相配套,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一名合格的机关文秘,不仅要把这些标准记在脑子里,更要自觉运用到公文写作中,每一份公文都尽力向“国标”看齐。

严守程序不变通。公文拟制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每一个环节还有具体程序,这是保证公文规范性的需要,也是确保公文质量的需要。一个程序一道关口,缺一环、错一步都有可能影响到公文质量。在机关工作,程序意识必不可少,无论办文、办会还是办事,都必须严格按程序办,做到一步不缺、一步不乱、一步不错。

严守秘密不乱说。公文的密级有秘密、机密、绝密三种,无论是哪一级密件,都需要对内容严格保密,密级越高保密措施就越严。没有解密的公文,不能公开发布,接触到密件的人不能传播、扩散其中的内容,否则就造成泄密,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理,严重的泄密行为会构成犯罪。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这就意味着,即使还没有定密的公文,只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就必须严格保密,起草过程中也不能对外乱说。一名合格的写手,必须养成一个习惯,就是“边讲边写”,而不是“边写边讲”——在写作小组内部充分讨论,到了外边三缄其口、保守秘密;写作的过程中畅所欲言,写完了就避而不谈、沉默是金。

守纪律,“严”字是第一要义。所以,“三大纪律”每一条我都以严字打头。说白了,这三条就是告诫文秘工作者在公文拟制过程中要做到不乱写、不乱来、不乱说。

“八项注意”分别是:

注意讲规矩。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等都是成文的规矩,有些规矩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是“材料界”口耳相传的优良传统或约定俗成的工作惯例,也必须认真遵守。

注意察实情。重要公文在起草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力求准确掌握实际情况,不弄虚作假,不添油加醋。

注意听意见。在起草重要公文的过程中,应当对所提出的政策措施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注意不对冲。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不能出现内容“对冲”、政策“打架”、制度“撞车”等现象。

注意控篇幅。公文应力求文字精炼、篇幅合理。所谓合理,就是公文篇幅与其实际内容、表达需要相匹配,当长则长,当短则短。控制篇幅不能“任性”,有明确规定的要按规定办,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做到“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庄子》)。有余,意味着还有压缩的空间、删减的余地;不足,意味着还有没写到位、没写清楚的地方。不多不少,恰如其分,就是合适的篇幅。

注意严格审。《条例》第三十条对公文审核作出了5款规定,其中涉及十多个要素。拟制公文的时候,必须一一把好关。要突出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对重要文件还要探索实行前置审核、联合审核、深度审核,确保公文质量。

注意仔细核。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等是否准确,有时候审是审不出的,这就需要了解出处、找到原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注意认真校。公文在排版印刷过程中,还需要仔细校对,甚至换不同的人来校对好几遍,这样才能做到“零差错”。

“三大纪律”是红线,“八大注意”是底线,虽然约束力有强弱之分,但都需要认真遵守、不可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