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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委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以提高卫生法治建设质量为核心,规范法治建设内容,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强化法治工作落实,以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现将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勇于担当法治建设排头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突出抓好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切实做到先学一点、学深一点,指导工作实践更广一点,使班子法治素养整体提高;组织全系统多形式持续开展学习***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系列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及卫生行业法律法规,深刻领会*********系列重要讲话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初步形成。
(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法治化工作水平。为稳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落实,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情况考核、实地执法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目前现行行政执法模式,查摆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指导,建立健全市卫生健康委法制审核委员会,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纠错督查,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执法模式。另一方面,不断落实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党政主要负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责人根据省卫健委工作部署及昭通市实际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昭通市实际的监管执法模式,指导建立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精细化管理清单,层级压实责任主动作为,对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滞后的县区开展约谈,全市2021年办理职业病防治案件63起,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法治化工作水平。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职权法定,稳步建设法治政府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三项制度。一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业务协同,依托信用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数据采集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执法相对人基本情况、执法主体、违法事实、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一案一档”工作,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昭通市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做到办审分离,有效地预防执法过错发生,提升了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准确把握“职权法定”,认真梳理行政事项清单。
为切实维护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权责清单调整落实到位,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事项清单梳理,截至目前,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项清单合计80项,其中行政许可56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13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对执法委托单位昭通市卫生监督局承担行政职能合法性审查,按照市卫生监督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对职能情况、依据名称、条款、内容逐一进行核查,截至目前,行政处罚215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检查42项、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2021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1份。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进一步规范办事标准、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期限,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坚决贯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的通知》,大力度简化了企业办事程序;推行了医师护士注册告知承诺制,涉及政务服务事项5项,全市开展医师护士告知承诺制257件。二是压缩办事期限,在法定事项的基础上压缩60%,将医师注册、护士注册、麻卡新办、医疗广告审查等16项许可缩减到当天办结立办立取。三是贯彻落实《医疗广告审查》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让数据跑路。四是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五是深入推进省卫健委“证照分离”改革方案,拟定昭通市卫健委“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涉及许可改革事项22项,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行政执法制度保障,助推执法工作强效提质。
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办案和法制审核业务骨干培养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成42人执法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昭通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制度》,组织执法案卷的全面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护卫健康。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
三、大力营造卫生健康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强化宣传,助力健康昭通建设
(一)强化法制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认真对照《昭通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昭通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运用执法管理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根据工作职能,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管理、服务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在执法案卷中进行释理说法,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对行政相对人的教育意义。依法进行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宣传卫生行业新法规、新政策。积极发挥原卫生健康宣传“三栏”、医疗卫生机构LED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同时利用“防艾宣传咨询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三下乡”等宣传活动深入到乡村振兴挂钩点、创卫网格点、靖安新区开展宪法、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普惠政策法制宣传、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读本。
(二)实现普法培训全覆盖,强化卫健系统法治建设。2021年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单位绩效考核管理,通过先后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普法培训”、“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普法培训”等法制专项培训,围绕日常医疗服务行为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针对性地讲解卫生行业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来维护正常的执业行为,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理念。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参加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举办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提升网络培训,按照标准,实现“参与率”和”合格率”两个百分百。
(三)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细化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昭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部署要求,统筹建设网上政务服务标准化系统,通过不断完善平台功能,逐步打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管理事项68项,市卫生健康委实施“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22项,截止目前,市级即办件量为717件,其中法人办件25件,自然人办件692件,此外,非即办件的审批时限均压缩率60%。
四、存在问题
(一)职业健康执法模式一定程度制约监督工作开展。随着职业健康管理职能整体移至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有待加强,部分县区尚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联动模式未完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渗透效率不高。
(二)“放管服”改革配套行业法律法规调整滞后,未能全面释放政策活力。“放管服”改革政策下相应的事项办理环节要求不明晰,承诺制施行后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引未相应更新,事中事后配套监管措施未明确,例如:企业通过承诺制取得了卫生许可,市卫生监督局2个月内回访时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现场未达到发证要求,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或者人员配置达不到标准,是否需要责令关闭;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需要撤销卫生许可的引用法律法规依据及相应处理流程不清晰,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卫生健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带头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内部普法,积极向社会公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开展卫生健康行业普法专题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法律法规适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存在问题等内容,涉及中医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医疗质量管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分类开展, 提高行业法治素养。
(二)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建设,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模式,集合实际探索“一窗式”审批与传统式审批、“整合式”服务与部门审批式服务实施方案,一方面强化审批制度制约,规范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资料核查机制,强化审批环节依法依规管理;另一方面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措施,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压缩办理时限,不断优化办事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托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让群众少跑腿”,实现政务服务指尖办理。
(三)开展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系统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规范标准及行政执法方式,建立执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机制,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市县联动、委机关与卫生监督局联动工作模式,共聚卫生行政执法合力,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卫生风险全面排查和评估,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拓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提升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