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某县林业发展问题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2-05-04 15:1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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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某县林业发展问题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某县林业发展问题调研报告

一、县林业基本情况

1.1林业发展现状

据1999年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统计,全县国土面积27860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92395公顷,占69.1%,荒山荒地5762公顷,占2.1%。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16712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6.9%,灌木林地18248公顷,占9.5%,疏林地2208公顷,占1.1%,无立木林地4785公顷,占2.5%。活立木总蓄积855.5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771.1万立方米。竹林面积20026公顷,总株数2760.8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6.7%。

县林业机构比较健全。全县有国有林场6个,采育林场9个,毛竹林场1个,乡村林场224个,各类木竹加工企业75家(全民21家,集体24家,私营24家)。全县现有林管站18个,木材检查站5个,护林哨8个。林业职工总人数近7000人,其中局机关105人,林管站(哨)118人,林科所145人,营林林场3700余人,采育林场1333人,林业造纸厂465人等。

1.2取得的成绩

建国以来,在历任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县林业在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林产工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2.1森林资源培育成效显著

县是全国南方六片商品材基地县之一,属全省重点林业县和产材大县。该县十分注重森林资源的培育,先后实施了部省联营商品材基地项目、林业贴息贷款项目、世行贷款吉湖工业原料林项目、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等速生丰产林项目。建国以来,特别是“灭荒”以来,共完成人工造林210.2万亩,低产林改造51.89万亩,封山育林78.49万亩,其中累计完成速生丰产林营造44.8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89年的44.5%上升至1999年的66.7%,平均每年增加2.2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由1989年的653.1万立方米上升至1999年的855.5万立方米,平均每年增长20.2万立方米。

森林资源的不断扩大,不仅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为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据统计,近5年来,每年营造林、木材生产需劳务工日约50万个,安排就业人数达3500人左右,其中长期解决林业职工就业约1500人,长期雇请民工2100人,每人每年劳务收入可达5000元左右。森林不仅仅可缓解农村就业矛盾,而且为农业生产提供重要保障。如,乡观下村1986年前由于山上植被甚少,水土流失严重,经常出现长时间的干旱,导致全村水田只能勉强栽种一季,该村成为全乡最贫困的村。1987-1989年垇上林场与该村联营造林6000多亩后,产生了四大变化:一是水土流失得到控制,二是该村平均每户累计获得劳务收入2.3万元,摆脱了贫困村的帽子,三是农民自发绿化了自留山、责任山2000多亩;四是全村水田均能栽种二季稻,亩产由原来的150公斤增加到450公斤,农民人均收入由原来的不足300元提高到现在的1600元左右。1974年前县东风水库(小二型水库)溢洪道长期无水,74年北华山林场造林2.5万亩,自89年开始该水库溢洪道遇下雨就有积水,从而可满足周边几个乡的农田用水需要,水稻亩产从500公斤增加到800公斤。

1.2.2森林资源管理卓有成效

造林保存面积和森林蓄积的增加得益于林政资源规范化管理。⑴全县林政管理体制较健全,机构设置较合理,形成了源头管理、路上管理、林区治安三个环节一体化的林政资源管理体制,如主要路口都有木材检查站,主要林区出口处都有护林哨;⑵林政管理机制运转良好,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防火等部门能进行较好的合作,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⑶加强了采伐作业设计的审批,基层林业工作站源头管理较规范;⑷能紧紧围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积极开展惩治林区犯罪活动,最近5年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万余件。

1.2.3森林工业得到稳步发展

建国以来,县森林工业发展迅速,形成了森林采运、木竹加工、林化加工、造纸等多种类的森林工业体系。据统计,全县累计为国家提供商品材361.1万立方米,商品竹1265.85万根,松香4.5万吨,木、竹胶板5.45万立方米等,累计创利税1.36亿元,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县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目前,该县根据资源现状和产品市场前景,及时调整林产加工业发展思路,将市场开发与资源利用有机结合,在抓好竹胶合板厂和林化厂两个“龙头”企业的同时,加大了全县林办企业的改革力度。据统计,1999年林业工业总产值9048万元,比1998年增加17.7%,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8%,比1998年增加0.4个百分点,实际减亏241.4万元,实现税收100.23万元。

据统计,1999年林业社会总产值为1.53亿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7.1%;上交财政1001.23万元(不含集体部分),占县财政总收入的10.9%,比98年提高0.74个百分点,比97年提高1.9个百分点。

二、县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对林业的认识问题

对林业的主导功能认识不足。长期以来,不少地方总是把林业作为经济部门和产业来看待,希望林业能成为经济支柱,采伐木竹能提供巨大的经济利益。事实上这不符合森林发展的自然规律。森林资源破坏容易恢复难,树木成材要几十年时间,而采伐一棵树只要几分钟、十几分钟。如果方方面面都来向森林索取,林业只能在短暂的辉煌之后陷入长期的困境而不能自拔。县森林资源目前的状况就是证明。森林质量的降低除了经济效益不断萎缩外,更严重的是生态环境的恶化对各行各业的不利影响,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最近几年,国务院对改善生态环境高度重视,把林业作为生态公益事业,实行三大效益兼顾、生态优先的原则,符合我省包括县的实际,应当坚决执行。

2.2森林资源培育问题

2.2.1林分质量不理想

⑴林地单位面积产出低。据统计,乔木林每亩蓄积仅3.5m3,用材林每亩蓄积也仅4.1m3,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8.9%。尤其是天然林和集体林的单位面积产量更低。89、94、99年三次森林资源清查表明,天然林单产蓄积均持续下降,分别为每亩3.9m3、3.2m3、3.1m3;集体乔木林面积占全县森林面积的54.4%,其蓄积量却占全县森林总蓄积的42.9%,且其单位面积蓄积仅为国有林的63.0%。毛竹林平均立竹株数为86株/亩,还不到全省平均水平,且大部分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均低于94、89年每亩立竹株数(94年为88株/亩,89年为109株/亩)。

⑵低产低效林较多。乔木林平均郁闭度为0.588,郁闭度0.3及其以下的林地面积仍有19294公顷,比1994年增加59.1%(94年为12130公顷)。由于不合理采伐(如“拔大毛”式采伐、超龄采伐),大多数天然林分变为稀疏残次林,其蓄积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全县毛竹林平均胸径为8-10cm,平均立竹度为86株/亩,与200株/亩、平均胸径12cm以上的集约经营要求相比,相差甚远。

⑶人工林生长不够理想。据统计,Ⅰ生长等级的人工林面积占人工林总面积的10.7%,Ⅱ等级占39.3%,Ⅲ等级占29.1%,Ⅳ等级占42.6%。可见,Ⅲ、Ⅳ等级的人工林面积已占人工林总面积的71.7%,与占70.6%的Ⅰ、Ⅱ肥力等级林地面积不相一致,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适地适树未把握好(人工林中杉木、湿地松占91%),二是抚育管理未跟上。

2.2.2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

⑴树种结构较单一,针叶化严重。99年森林分类区划结果表明,森林总面积中,针叶林占72.7%(杉木32.1%,松类40.6%),阔叶林仅占15.3%,毛竹占12.0%。用材林中,针、阔面积比为87.4:12.6,其中杉木占50.3%。人工林中,杉、马、湿、阔、竹的面积比为54.0:6.8:36.3:2.2:0.7。由于“灭荒”期间,大面积营造杉木和湿地松,致使杉木占绝对优势(其蓄积占森林总蓄积的53.2%),全县森林树种结构较单一,尤其是人工林中阔叶树种类少、面积小,易带来环境风险和市场风险。

⑵林种区划较合理,但需落实区划结果。据分类区划结果,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毛竹林、防护林、特用林的面积比例分别为46.0%、5.5%、0.4%、11.3%、33.3%和3.5%,即商品林:公益林=63.2:36.8。县作为我省重点林业县,既要提高森林的环境服务功能,又要强化其经济支撑能力,因此,此比例较适合县情、林情,与全省的比例(55.6:44.4)较相一致。但在实际森林经营中,必须按确定的经营目标,逐小班落实经营措施。

⑶年龄结构极不合理,用材林可采资源少。据统计,乔木林总面积中,幼、中、近、成、过熟林的面积比为43.0:34.5:13.5:7.7:1.3。用材林中,各龄组面积比为34.4:38.5:16.0:9.5:1.6,即中幼林占72.9%,近成过熟林占27.1%,且近成过熟林总面积21925公顷中,还有35.4%的面积为“将可及”或“不可及”。可见,近十年内可采资源处于贫乏状态。

2.2.3组织管理不落实

作为县森林资源培育骨干力量的国有林场,大多数由于冗员多、负担重、无法投入而处于维持现状甚至难以维持的状态。而作为经营山林主体的农民普遍对培育资源缺乏积极性,乡村对组织农民培育资源缺乏主动引导和有效组织。

2.2.4技术措施不到位

上百万亩的天然次生林处于被动封育状态,30万亩毛竹林多数没有进行低改,油茶林垦复质量不高,不少处于失管状态,每年需要进行的中幼林抚育间伐只能完成很小的一部分,森林结构的调整没有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这些必需的措施不到位,直接影响到森林质量的提高和森林数量的增长。

2.3森林资源管理问题

⑴采伐限额指标分配、使用不合理。如金信纸业有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采伐剩余物作原料,而实际使用的原料均为木材,且这部分耗材未计入采伐限额指标;北华山林场为解决目前经济困难,将抚育间伐材指标用于主伐而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资源较多的溪坑林场、北华山林场未得到较多的指标份额。

⑵未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规程”,如大多数林场出现超龄采伐现象,一些地方在抚育间伐和次生林择伐中采取“拔大毛”式采伐等。

⑶林政执法队伍尚需加强。一些木材检查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方面做得不够,如泰山乡护林哨对超载木材未按规定处罚,且出现打白条现象。

⑷经营管理水平不理想。各林场均未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也没有进行小班建档,必将给今后的森林经营带来一定的盲目性。如北华山林场正在采脂的湿地松面积达11000亩,采脂结束后湿地松的采伐安排、利用及迹地更新等问题,林场还没有进行系统考虑。

2.4林产加工问题

⑴小厂太多,资源浪费严重。据统计,全县现有各类木竹加工企业75家,其中绝大部分为规模小、竞争力弱、资源浪费严重的厂家。即使是林化公司、竹胶合板厂、林业纸厂、细木工板厂等四个主要的林产加工企业,离规模经营尚有一定的差距,其产品虽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没有形成支柱和骨干,且产业链很短,产业化程度低,经济兑现能力弱。大多数厂家原料利用率不高,如生产竹筷的原竹利用率仅27%;生产木地板的原木利用率不到50%。

⑵有些企业内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力度不大,改革步伐不快。

⑶一些企业由于负债、污染、流动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差等问题而面临停产、转产,甚至闲置资产。如江南造纸厂因污水得不到处理而被迫停产,转产印花纸又缺少流动资金而陷入困境;细木工板厂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租、兼并又一时找不到路子,其债务负担沉重。

⑷木竹生产税费负担过重,影响原料林经营者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原料供应的数量和质量。

2.5林业内部的问题

⑴职工多、负担重。据统计,国有林业系统现有职工近7000人,仅正常工资支出就需350余万。目前林业系统大多数企事业单位效益低下,经济陷入困境,人员多已成为各单位持续发展的主要“包袱”。

⑵负债重。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林业系统债务总额达1.44亿元,其中欠银行贷款0.59亿元。沉重的债务已严重影响各单位正常的经营活动。

三、县林业发展对策

3.1明确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要树立正确的林业工作指导思想。根据国家对林业工作的新的定位,结合全县实际,县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坚持三大效益相统一、生态优先的原则,深化改革,实行森林分类经营,优化经营机制,着眼长远,兼顾当前,突出森林资源的培育,加强保护,合理利用,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行这样一个指导思想,要求不要把发展经济的重担放到林业身上。林业主要是国土保安、改善环境,为各行各业特别是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环境支持和屏障,发挥生态效益。从森林发挥经济效益方面来讲,不要过多地采取采伐木竹的办法,而是要发挥它的旅游作用、休闲健身作用,积极开发利用非林木资源和林木资源的非木质部分。

3.2以提高现有林质量为中心,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力度

森林资源的培育要坚持“以提高林地单位面积产量为目标,调动一切营林手段,利用良好的自然条件,增加科技含量,调整结构,维护地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的思路。这个思路的具体内容是:

⑴一切营林工作都要围绕提高森林质量来开展,努力增加森林资源蓄积量和可采资源,增强森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环境的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

⑵实施两个调整。一是调整树种结构,大力发展多种多样的阔叶树种,增强林地的自肥能力,增强森林防火、防止病虫害的功能,同时也是对木材市场的进一步适应。发展阔叶树可以多形式地进行,疏林补植、针叶林改造、防火线植树、防火林带的配置等都应考虑。造林和更新一律实行针阔混交,混交比应达到1:1。二是林龄结构调整,努力减少小片皆伐方式的使用,结合培育大径材工作,通过择伐方式,逐渐拉开龄级差距,培育多树种复层林,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来代替人工更新。

⑶灵活运用四项营林措施。一是封。充分利用县良好的自然条件,对凡有封育成林希望的疏林、天然次生林、有天然下种母树的荒山荒地等都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一次性封山,并适时进行抚育改造,调节林木生长的营养空间,促进其正常生长。二是改。下决心把低产竹林、油茶林、经济林和次生林改造成优质高产林,把针叶纯林改造成针阔混交林。三是补。就是疏林补植,果木林、油茶林等要补够合理的株数,用材林、生态林主要是补植阔叶树,改善林相。四是造。确实是荒山荒地的还是要造林,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植苗、直播、撒播一齐上。

⑷长短结合,各有侧重。在可采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要十分注重资源培育的分类指导和结构调整。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短周期的林种,尽可能地满足林产工业发展的需要。重点抓好30万亩毛竹林的垦复改造和油茶低改。在适宜的地方可发展拟赤扬等速生树种,加强湿地松的抚育管理,尤其要重视房前屋后、沟渠堤路等各类隙地的充分利用,大力发展樟树等树种。另一方面,要注重大径材的培育,凡是立地条件好的杉木林、天然林都要避免过早采伐,加强管理,通过提高质量来提高效益。要根据适地适树原则积极发展马尾松等乡土树种。

要在上述四个方面真正取得进展,必须在动力机制上找到突破口,深化改革,使集体林业动起来,国有林业活起来。集体林业这一块,主要是要落实农民的经营责任和经营利益,切实做到谁经营、谁得利。形式要尊重农民意愿,凡是集体无力经营的,都要落实下去,可以个人承包、租赁,也可以实行股份制经营,尤其要鼓励山林向经营能手集中。国有林业这一块,主要是要解决冗员过多的问题,要在转制上下功夫,允许买断工龄,允许将部分森林折股给职工置换身份,将林场转为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制林场,可以拍卖青山尽快偿还债务或用作转制改革的成本。总之,要使林场摆脱沉重的负担,回到正常起点重新起步。

3.3以源头管理为中心,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

⑴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分类制定和控制采伐限额;根据各乡(场)资源状况合理分配采伐指标;切实抓好抚育间伐材指标的使用和管理,将此指标真正用到急需抚育间伐的中龄林上来;坚持凭证采伐,做到伐前有设计,伐后有验收。

⑵适应分类经营需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林地地籍管理,提高科学经营管理水平。以森林经营方案、小班资源档案为基础,将经营目标、措施落实到每个林班、小班;执行公益林、商品林林地地籍管理制度,按照固定小班经营作业,实现计算机管理。

⑶采取有效措施,疏通木竹材正常流通环境。林政执法部门要维护木竹材正常流通秩序,杜绝各种非法行政现象;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放宽木竹材一家收购的限制,允许农民自主销售木竹材,以调动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允许木竹材经营者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出县销售。

⑷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

⑸严格执行森林采伐规程。必须狠抓源头管理,规范伐区设计、采伐、检查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根据分类经营要求,对森林采伐管理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做到“管死一块,管严一块,放活一块”,即对公益林严禁商业性采伐,对商品林允许在限额以内按批准的经营方案和市场行情实行自主采伐,及时更新。抚育间伐在选取砍伐木时必须坚持“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砍密留稀,照顾均匀”的原则,严禁拔大毛式采伐,间伐后郁闭度不应低于0.6。采伐迹地应按时更新,根据山场具体情况,提倡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3.4以提高整体效益为中心,调整林产工业布局,促进林产工业良性发展

⑴择优扶强,大力培育林产骨干企业,使其成为县林业产业的主力军。下大力气把松香、造纸、竹材胶合板当作重点加以培育,并与相应的原料林基地建设相结合。“十五”规划中,应安排这些产业的发展进度,力争到2010年实现年造纸11160吨、松香10000吨、竹胶合板10000m3的规模,使全县林业产业、产品结构得到优化。

⑵加强全县林产工业行业管理,强化宏观调控。首先,对现有林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保留产品质量好,原料利用率高,充分利用小径材,具备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厂家,如竹胶板厂。对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大、消耗天然阔叶材、规模小的林产加工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原则上保留10家左右。其次,对新上林产工业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程序审批,否则,不安排原料,不予放行,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加工许可证和产品放行证制度。

⑶改革林业经济体制,组建林、工、贸一体化的林脂纸企业集团,并力争上市。林业纸厂应尽快加入全纸业集团,加快林业产业化步伐,并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作。改善所有制结构,因企实行产权制度的多元化。

⑷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林业工业科技含量。在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上,积极推广采用速生材、小径材替代天然大径材和珍贵阔叶材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最优设计方案,努力开发新产品,如利用竹材下脚料生产竹碳、竹屑棒碳等,及时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如湿法硬质纤维板)。

⑸扩大林业对外开放。积极招商引资,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国外及省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松香、纸品等的出口创汇额,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和良好的产品形象,提高企业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