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6篇

时间:2022-04-29 12:40:02 来源:网友投稿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6篇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篇1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读了水浒传,我才知道古典名著的魅力,受到了古典名著的熏陶,感觉都能从人物的话语中体会到人物的性格。鲁迅曾经也说过,《水浒》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有说话看出人的。

这本书大致讲述了:北宋末年,皇帝无能,奸臣当道,民不聊生,在山东北边,有一处水泊梁山,那里聚集了一百零八个好汉,替天行道,兴盛一时,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由于朝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

不必说林冲的忍辱负重,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只说吴用的足智多谋,就令人叹服。他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他在宋江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行刑时,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他在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准备第三次攻打时,利用双掌连或建立镜像#环计攻克祝家庄;他在宋江闹华州时,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于一个字“义”。义就是正义,孟子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水浒传中的英雄,哪个不是义字当头,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古人舍生取义的人很多,如:文天祥、岳飞。他们不怕死么?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在现实生活中,义同样无处不在,给老人让个座位,给父母洗一次衣服,看到有人跌到了扶一下,这都是义。刘备说得好:勿以已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部《水浒》显出英雄信念:替天行道,杀退朝廷官兵;

一部《水浒》展示英雄气概:侠肝义胆,为民打抱不平;

一部《水浒》现出英雄本性:同甘共苦,聚义梁山水泊;

一部《水浒》写出英雄精神:勇往直前,征讨江南淮西。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篇2

刚刚读完了沈从文的《边城》,感触颇深。

小说并不长,却把我带入了长长的思考当中。小说以川湘边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当时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为基本,以渡船人的孙女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而展开。

小说的主人公,也就是老船夫的孙女翠翠,其父母迫于内心的道德压力而殉情而死,留下翠翠与老人相依为命。虽然身世有些许凄惨,但也许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长大的原因,触目为青山绿水,翠翠却依然长得天真活泼,单纯害羞,惹人怜爱。她不谙世事,只懂得乖巧地尽力帮忙爷爷守好渡船。就是这种朴素的美丽,也使得当地船总的两少爷都喜欢上了翠翠。

爱情是美好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够轻易拥有的。大少爷天保性格豪爽,他本想退出成全弟弟傩送与翠翠,但却不幸溺死,在原本有发展机会的翠翠与傩送之间形成了隐形的障碍。守船老人因操心孙女的幸福而不断的向人试探,更加深了船总顺顺与傩送对他的误会,使得傩送好几次见面都表现冷漠。翠翠的羞涩,本应是翠翠美丽的一面,但却让傩送错解了。

猝不及防的大雨冲倒了白塔,爷爷的死让翠翠明白了更多,翠翠也许真的再也听不到曾触动她的歌声了,也许美丽的爱情终究注定在悲剧中让人留下遗憾。原本只要说清楚就能得到的幸福就这样在读者眼前生生地错过了。一切像是冥冥中自有安排,近在咫尺的幸福,本可以得到的快乐,却就这样在现实中硬生生地被错过了。

这似乎也在启示我们,很多时候,该勇敢时候就千万不要懦弱。

之前我听有些同学说过“《边城》,是沈从文‘理想主义的幻灭’”,我做不出如此深奥的评价,但我却能深刻感受到沈对他自己笔下世界的向往。那里的人民善良热情,淳朴勤劳,人与人之间没有猜忌,更多的是彼此之间的帮助与理解。

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把钱一一拾起硬塞回到渡客的手上,然后从腰间拿一小束草烟扎到渡客包袱里的场景;我仿佛可以看到老船夫善意的勒迫过路人使用他的药方,喝那一碗解暑的凉茶;我仿佛可以听到竹篁里黄鸟与杜鹃的叫声,和回荡在山间如竹雀叫声一般的傩送的歌声;我仿佛能感受到满眼碧绿,流水潺潺的惬意与悠闲。这是一个美丽而难以寻得的世界。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篇3

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作者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回忆他儿时所经历的一切,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情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因为它充满着神秘与自由感。这章主要记叙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的生活。作者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自己儿时对自然的热爱,与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儿童天真幼稚和欢乐的心理。其中,长妈妈又给作者讲了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个人在晚上听到有个美女在叫他的名字,但却被一个老先生识破了机关,及时解救了他,没有被美女蛇吃掉。作者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呢:如果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千万不要答应他。

作者有不得不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生活”中到“三味书屋”中学习。因为作者上的是私塾,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反衬写出了作者对“三味书屋”的不满与“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

童年就像一本日记本,如果忘了,也可以翻开来看一看,让大脑保持新鲜的记忆,就好似童年还没有过去。

童年就像一幅画,画上的内容是我们生活中的快乐回忆与点点滴滴。

童年就像一杯咖啡,尝一尝,有甜甜的味道,也有苦涩的味道。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鲁迅先生笔下的童年没有遮遮盖盖,直接地写出了他儿时的快乐生活。《朝花夕拾》这本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有时间就回味童年,也勾起了许多回忆。

这本著作写出了作者对儿时的快乐回忆的感慨与对时间逝去的速度之快而感到遗憾,同时又告诫我们要好好度过我们的快乐童年,不要让原本属于我们的快乐变成遗憾。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篇5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三国演义》,一部宏伟的历史小说,一部波澜壮阔的英雄著作。我在领略了三国时期那些乱世英雄的豪迈、勇猛、谋略之后,可谓是颇有感触。而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是曹操。

曹操,多少年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辱骂和唾弃。起初看到他说的“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时,我也曾一度认为他是一个狂妄、狠毒、阴险的奸诈小人。但在我深入阅读后,我改变了对曹操的看法。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是曹操写的《龟虽寿》里的两句话,这,其实就是曹操的价值观。从这篇作品中我们便可以看得出曹操是个拥有鸿鹄之志的人。尽管他也曾有不小的官职,但他并没有活在当下,安于现状,而是有着伟大的理想,招兵买马,讨伐董卓,统一北方。一个有着博大胸怀,心中有着高远志向的人,我想那不叫狂妄,而是豪迈大气。

人们误解曹操的,其实还有一件事情:曹操误以为有人要暗杀他,所以杀害了县令陈宫的朋友——吕伯奢一家。但我认为,那也是曹操的一种无奈啊!在那个狼烟四起的年代,谁能分辨出,谁是忠心耿耿的人,谁又是心怀鬼胎的人呢?曹操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所以,我们应该去理解他,而不是骂他恶毒。毕竟曹操那会儿是身处在那样一个人心叵测的时代。

说曹操奸诈的,更是荒诞。曹操的谋略才能在“官渡之战”里展现得淋漓尽致!袁绍军队声势浩大,而曹操才七万人马,换作他人,恐怕早已吓得不战而降了吧。但曹操沉着冷静,截去了袁绍的粮草,大败绍军。而我们称曹操此举为奸诈,难道不过分吗?军事上本来就有“兵不厌诈”一说,更何况曹操只是略施小计而已!

当然,作者罗贯中的确是将曹操作为一个“乱世奸雄”来写的,难免会有些地方将曹操描写得负面了一些,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因为某人的个别行为举动,就否定了整个人。根据自身的喜好,将过多的自身情绪,带到另一个人身上,这是很傻的作法。

我们应该从曹操身上学习:学习他的志存高远,学习他对人才的爱惜,学习他对百姓的爱怜之心,学习他的文采超群。

我们要善于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盯着别人的缺点不放。凡事都有多面性,所以,我们要全面客观地看待事情。

以上是我读三国对曹操的见解。

红楼梦18回读书笔记篇6

狼王梦是一篇非常感人的小说,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地被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母狼,生下了四只幼仔,为了把孩子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历尽自己一生的心血和搭上三条儿子的性命,最终也未能如愿。

她先开始培养黑仔,因为他长的特别像紫岚的丈夫,黑桑。可怜黑桑因为不小心闯入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部,现在紫风想起来还有一点惋惜。当每次吃饭时,母亲紫岚就让黑仔先喝饱,黑仔的兄弟姐妹很不开心。慢慢地,双毛和媚媚已经适应了母亲对他们的偏心,但只有蓝魂儿不适应,每次眼巴巴看着黑仔喝最多奶时,就原地圈,表示自己很气愤。

慢慢地,黑仔身体强壮了起来,每次他妈妈出去打猎时,他就站在门口等着他妈妈回来。按道理来说,幼狼还不能站在门口等着,因为外面是一片恐怖地带。但是妈妈看见他站在门口时,心里很高兴,因为黑仔已在她的呵护下渐渐地长大。可是妈妈忘了告诉黑仔,除了陆地上的危险,还有来自天空的。一天一只金雕飞来,看见黑仔站在门口,一下子把黑仔叼走。紫兰悲痛万分,决定培养另一只幼仔,蓝魂儿。

蓝魂儿是一只帅狼,在母亲辛苦而又精心的培养下,久而久之,变成一只身体强壮的狼。可惜的是,有一次蓝魂儿自己出去捕猎,不小心被猎人的捕兽夹给夹住。妈妈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扒下他的皮,紫岚竟把蓝魂儿活活地咬死了,虽然这是很残忍,但也是迫不得已啊。

当狼崽一个一个走了的时候,紫岚悲痛万分,她想把幼仔培育成狼王的野心渐渐散去。当只剩下媚媚和生下一群狼崽时,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篇故事这不就是现在的母亲对儿女望子成龙的想法吗?在这本书里,紫岚是一个母亲,为了让自己的狼仔成狼王,自己成了坡脚狼,摔掉了两颗门牙,跟金雕同归于尽,这正是母亲伟大的做法啊。

现在的母亲,为了让儿女有更好的前途,帮儿女补习功课,自己不怕辛苦不怕累,你辛苦了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