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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行政执法方面,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执政,规范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有效解决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现将2020年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集中执法力量,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并举,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公正执法。截止2020年12月15日,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0起,罚款金额1702.17万元;四个配套案件97起,其中查封扣押67起,责令限产停产4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9起。
二是严格落实随机抽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整更新随机抽查数据库。全市现有重点排污单位202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63家,一般排污单位2821家(含建设项目29家)。截止2020年12月15日,我市本级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62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85家、重点排污单位41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36家,并根据检查情况,依法立案查处5家。依法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2020年双随机公开率达到100%。
三是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依法设立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络专栏,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执法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福建省生态云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录像、图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同时所有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均由法制人员进行审核签发,经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执法支队就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执法支队和法制审核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执法程序。
四是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范我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环境行政执法风险。对涉及违法企业的处罚坚持处罚法定原则,对法律没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有明确处罚依据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维护环境法律的意识。
五是不断增强执法服务意识。面对2020年新冠疫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模式,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执法中强化服务意识,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同时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短信,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环境法规宣贯,提醒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的两个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结合“65”世界环境日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20年环保助企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帮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因企施策,精准执法,全力帮扶,2020年通过电话、网络等帮扶企业1589家,现场帮扶230家。
六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5月、7月组织召开了2次执法业务培训,对具体的行政执法案件制作流程和各类文书进行规范,并强调案件办理过程的重要时间节点,对案件文书制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质量。由局领导带头学法,增强全局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强能力的队伍。并通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交叉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断强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生态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普遍不足,环境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生态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缺少生态执法车辆,难以应对应急或突发事件,取证装备等执法硬件配备较为落后,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难以全面执行。三是生态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检测监测资质种类不全,与当前的环境执法任务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强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平台,以各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应用环保法配套办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
三是持续加强执法宣传。充分利用“6.5”环境宣传日,对人民群众宣传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了解,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环保的氛围。
四是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畅通并发挥“12369”电话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强化环保网格化制度,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