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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校园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区县)
为认真贯彻全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xx续会会议精神,确保疫情防控和学校复学准备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区平安办平安护航复工复产攻坚行动和区安委会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区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校园安全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面部署和组织开展攻坚行动,全面辨识管控校园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圆满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学复工“两手硬、两战赢”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攻坚行动部署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各阶段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卓鸿鹄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x月x日结束,以各学校、培训机构为重点,着重检查以下突出问题:
(一)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学校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出入口、食堂膳食厅、食堂主副食仓库、实验室及危险品储藏室、配电房等重点区域、部位是否安装摄像头,监控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要求(不少于xx天,主出入口不少于xx天)。校园警务室方面重点检查防暴应急处置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且完好有用、保安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尽责、各类档案台账记录是否规范、各类规章制度是否上墙。
(二)校车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承运车辆车况是否符合要求且性能良好、车辆手续是否齐全、驾乘人员健康状况是否合格、随车消防器材和药品等应急物品是否配备完好、是否制定疫情期间接送应对举措。
(三)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且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和使用是否合规、电动自行车是否规范停放和充电、教职工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常识、日常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内容。
(四)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食堂是否做好清扫消毒、用火用电用气设备是否正常、存储食材原料是否存在过期变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达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从业人员是否掌握食品安全常识、操作流程和消防安全常识、是否建立完善疫情特殊时期学校食品卫生保障的联防联控机制。
(五)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复学后上放学时段校门口周边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制定、安保人员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演练、与公安等部门协同联系、疫情期间上放学时段错时安排等工作落实情况。
(六)特种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内电梯、配电房、锅炉房、体艺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七)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施工设备使用运行是否正常、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到位、施工车辆进出管理是否规范等内容。
(八)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疫情期间学校是否组织开展针对性安全宣传教育、是否落实定期安全预警、是否充分利用告家长书、家校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微信群、QQ群等途径加强家校沟通和教育引导、是否组织开展第xx个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攻坚行动采取学校自查、教办检查和教育局暗访督查等方式开展。各学校、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地毯式”清查,对本单位内部和周边安全隐患实施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逐项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开学前整改到位。各教办要结合本辖区学校、培训机构分布情况,抽调相关学校的安全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学校、培训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和安全情况开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将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对学校、培训机构开展实地暗访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攻坚行动是省委、市委和区委提出的明确要求,各教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各学校、培训机构要根据攻坚行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制定出目标明确、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计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教办、学校、培训机构要根据文件精神,组织一次专题工作部署,切实将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严格工作标准对照检查重点,按照开学初安全检查要求,对本单位安全形势进行梳理分析,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学校、培训机构要成立工作专班,推进攻坚行动有效开展。各教办要提高检查工作质量,丰富检查手段,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内校园安全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区教育局将对攻坚行动相关工作要求不执行、不落实、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对重大隐患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纪问责。同时将工作质量同复学申请予以挂钩,不符合安全复学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学。
各教办要及时汇总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二、四上午将《校园安全攻坚行动工作报表》(见附件x)报区教育局安监科。各学校、培训机构完成自查后,分别填写《校园安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x、x),各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安监科,其他学校及培训机构由各教办检查时收集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