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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小孟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中充分发挥作用。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推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党委政府、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2个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实施。
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学习观看***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区委宣传部门统一安排在电视台主要频道重点时段持续播出,并在今日xx等平台提供点击播放。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组织集体收看。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并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主题宣讲、专家辅导等方式,加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批次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轮训,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党委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积极推动安全体验基地、安全文化广场(长廊)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公共场所、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培育公共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济宁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济宁市xx区小孟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待《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修订后,重新调整《济宁市xx区小孟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镇应急办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各厂区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六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全过程融合。七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镇应急办牵头,工贸办、建设办、交管所、水利站、农业办、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网格化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镇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完成。二是全面提升商超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2年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镇网格化服务中心牵头,教委、民政办、人社所、建设办、自然资源所、农业办、文化站、卫生院、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二是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载重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动态监控,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合监管。(交管所,派出所牵头,建设办、农业办、文化站、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村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全镇雨水管网淤堵情况、积水点进行全面排查改造,确保汛期安全;加强消防站点、水源、楼内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消防人员应急救援能力;统筹规划设立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规范的场所标志、标识,配备应急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二是深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治理。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完善房屋安全保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建筑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配合多部门联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助教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镇建设办、行政执法中队牵头,教委、自然资源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电力安全整治。一是完善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二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三是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监督检查,落实防控措施,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四是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六是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电力安全文化建设要求,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镇供电所负责)
(七)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特种设备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检率长期保持在98%以上。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三是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运用好“7812345”电梯安全监控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扎实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家查隐患”、风险分析研判、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油气管道法定检验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五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多元共治。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协调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六是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专业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市场监管所牵头,应急办、工贸办、交管所、文化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工贸行业安全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评估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镇应急办牵头,工贸办、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学校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智慧安防系统建设。三是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建设。四是组织对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集中整治,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加强联防联控,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五是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加强消防、校舍安全管理,每年开展校舍安全检查,组织专家进行危房鉴定,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剧毒易制爆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落实使用审批、购买、领用制度。六是开展校车安全整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严查违章运营。七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预案,配齐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镇教委牵头,交管所、建设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网格化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十)农业领域安全整治。一是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和突出的农机安全隐患。二是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在清理完成的基础上,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继续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三是做好“平安农机”创建,2020年按照“十三五”时期创建要求做好创建工作,研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四是抓好应急管理和农机事故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科学组织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报送事故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五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是加强农机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七是加强坑塘、沟渠安全管理。设置水面安全警示标识,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业户的安全守法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镇农业办牵头,农机站、水利站、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督促企业对相关重点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镇环保站牵头,工贸办、建设办、交管所、应急办、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养老及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推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养老及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完善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三是着力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四是强力推行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标准。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以往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标准,且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报请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妥善安排在院老人,依法予以取缔。(镇民政办牵头,卫生院、网格化服务中心、派出所、供电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煤改气”安全整治。扎实推进“煤改气”工作,统筹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指导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备案、规划、施工许可、工程验收备案等手续。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施燃气安全隐患分级管控,明确隐患管控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深入气代煤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提高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建设办牵头,应急办、工贸办、农业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医院安全整治。在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强危险化学品、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镇卫生院牵头,市场监管所、环保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6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并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巩固深化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成果,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具体计划。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以及近年来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做到问题隐患全覆盖无遗漏,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报告;2022年12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镇政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财政所要加强对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镇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并从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辖区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严肃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