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进度:正在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受天然气母站项目建设进度影响,该问题暂未完成整改。我县用户使用的天然气主要靠撬车从肇州等外地运输,成本较高。目前,全县正在加大天然气母站及管网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待天然气母站及管网工程建设基本完成时,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尽早让城区居民和非居民用户使用上质优价廉的天然气。
(3)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招商产业项目还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完成签约项目31个,签约额61.18亿元,其中8月份完成签约项目3个,签约额4.5亿元;
近期有望签约项目4个,签约额31.2亿元;
19个线索项目正在积极跟踪洽谈。截至二季度,入统千万元以上招商项目12个,实际利用内资额3.82亿元,与同期相比增速1.3倍。从全市占位看,入统签约项目数第一,实际利用内资额第三;
从全省县级占位看,入统签约项目数第四,实际利用内资额第十五。
2、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习不自觉、不深入,记录后补、假学习。
(1)整改党支部集体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只是进行简单传达,未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2)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绝大多数党员集中学习笔记内容不全,无自学记录;
(3)党支部有8名在职党员参与学习强国注册,其中3名党员积分未达标。
(4)2018年4月17日组织学习习总书记2018年4月26日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
(5)2018年6月26日部署国家2019年5月31日启动、市县2019年9月启动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2019年11月12日研究如何开展落实2005年1月启动至2006年6月结束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支部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和每周集体学习日活动,规范做好学习会议记录和笔记,党组成员主动承担带领工作学习任务,保证学习质量。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等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中,深入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研讨活动,要求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三是组织开展好理论自学活动,目前全体党员都已经完成学习强国任务。
(二)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3、重视程度不够。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
(1)没有2018年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2)2018年2月23日党支部会议与班子会及业务会合并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事项以业务工作为主,对党建工作只进行简单部署,一句话带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的建设。认真部署党建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学习,及时做好总结。二是强化与时俱进,落实政治任务。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扎实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强化党员监督,注重教育管理。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4、责任压得不实。
(1)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台账中,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等各项责任内设定10分,都未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打分;
(2)2018年至2020年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中,没有填写本人履行责任的措施,具体内容空白,工作没有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单位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做好相关工作推进落实。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
5、监督管理欠缺。
(1)2017年开展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偏离警示教育主题;
(2)2018年7月13日宣布处分决定为后补并粘贴到记录本中的;
(3)截止2020年,发放移民补贴缺少监督检查和核实程序,部分群众不了解政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建立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之时、萌芽状态。二是制定了2020年度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向县委组织部门申报;
三是制定了移民补贴发放事项年度检查计划,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整改推进落实。
6、审核把关不严。
(1)发改局内控制度基本建立,但还存在以会议费名义核销上级部门来人无公函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出差多报差旅费等问题;
(2)核销租车费不具体、不细致;
(3)同出租车公司签订合同只列使用天数,未列到达地等其他具体事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相关部门人员按照要求退还全部多报差旅费用。二是已制定租车审核制度,建立租车登记台账。三是加强办公室制度管理,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三)党内基本制度执行质量不高。
7、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1)2017年10月份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开前未组织专题学习,没有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班子成员之间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没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2)会上未按要求通报上一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主要领导未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没有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也没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简单,无具体内容记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确定的主题要求,制定了发改局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汲取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件的深刻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党组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四是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五是按照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形成报告并做好会议记录报上级党组织。
8、发展党员不严肃。
(1)2020年在确定刘岩为入党积极分子程中,缺少党内外群众公开推荐及群团组织推优环节;
(2)个别干部的思想汇报时间早于确定积极分子时间,不应装入积极分子档案;
(3)个别干部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同一时间形成,存在集中撰写思想汇报的行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通过专题讲座、三会一课、交流讨论等形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二是抓好入党申请关,对每份入党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着重考察其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三是严格做好积极份子入党申请等相关档案材料的审查与管理,规范积极份子入党流程。四是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按照组织部门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9、民主决策走形式。
2017年10月,在召开的关于研究年度三争工作人员奖励,干部考核、先进评选及公务用车等方面事项的会议上,主要领导先表态,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调动全体领导干部积极性。二是实行正确的集中。注重树立全局观念,统筹结合,形成大局统一行动下的科学决策。三是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建立了发改局一把手末尾表态制,不搞一言堂,让多数成员有机会在对重要问题的决策上发挥的聪明才智。处理好集中正确意见与贯彻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关系。
10、缴纳党费不主动。
(1)2017年1-3月,2人未缴纳党费;
(2)2020年7月12日一次性向机关工委缴纳第二季度党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在党费收缴工作中,一是准确核定全局党员干部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不能图省事、嫌麻烦;
二是党费的收缴公开、透明。认真登记做好登记,支部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的监督;
三是收缴及时手续完备。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收缴人员要按照规定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7日至9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发改局各项工作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发改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7次,每周一例会组织学习8次。二是转化学习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间沟通协作不够,工作合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资金使用、支部换届、年度考核等工作,集中学习8次。二是倡导良好从政作风。开展2次谈心谈话,加强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做到班子成员模范引领职工,形成工作合力。
3.针对班子决策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提交工作自检自查及总结7份。
4.针对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请销假制度等13个工作制度和规则,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5.针对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推进慢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抓实项目建设,整改以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没有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按《党组议事规则》开展议事和决策,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班子会议1次,局办公会1次。二是严格执行议事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针对酝酿讨论不充分,议事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决策形成后不折不扣执行。
(三)关于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共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专题教育培训1次、报告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工作情况1次。二是加强风险点分析研判,并及时整改。
2.针对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不广,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利用安全生产检查到下属单位和联系企业开展宣传共2次。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二是开展交心谈心36人次,撰写对照检查材料31份。
2.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建议40条,查摆问题141个,按照整改方案已整改80条。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3次,支部会议3次,党员大会1次,讲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
(二)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届满没有及时进行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配齐配强支部班子,确保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12月7日补选了一名组织委员。
2.针对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确保每月1日党员都能足额缴纳党费。
3.针对党建资料有临时补编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将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1名党建业务员负责党建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研究业务工作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只注重抓一些常规日常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议工作,增强领导班子责任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整改期间共梳理排查65个风险点,制作风险提示卡30个。
3.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引导干部职工利用APP学习平台,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
(二)关于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1.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深入一线帮助解决问题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确保工作作风转变。二是组织7个专题调研,解决群众困难2件。
2.针对部分职工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问题的整改情况。修改完善《永平县发改局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重复报销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财务报账所需要件的通知》。二是对差旅费重复报销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共清退重复报销差旅费1.24万元、餐费0.15万元。
2.针对违反规定慰问职工家属问题的整改情况。清退铁建办违规慰问职工家属 1.4万元。
3.针对工会活动超标准购买服装,且无审批签字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对不规范的工会开支进行了清查和完善。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突出的问题
1.针对坐支现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现金的使用管理。
2.针对大额支出未附明细清单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清查完善。对一笔经核实但要件不齐的支出进行了完善。二是严格报销审批手续。做到会计要素齐全,坚决杜绝支出无明细审批。
3.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财务清查,完成了因登记错误造成长期挂账10万元的调账工作。
4.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款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会计核算规范化工作,着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上缴应缴未缴财政款3733.88元。
5.针对近三年粮食轮换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永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严防各类违反规定行为的发生。
(五)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挤占、拉用专项资金情况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部门预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库,杜绝挤占、拉用专项资金情况的发生。
2.针对专项资金长期滞留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滚动项目库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截至1月底完成了575.8万元长期滞留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3.针对特设专户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规范特设专户的管理。坚决杜绝特设专户资金转入其他专户进行列支或直接提现的问题。
4.针对军需粮挂账账户未做会计核算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全面清查,并将军需粮挂账账户经济往来纳入会计核算。
5.针对移民安置办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小湾电站项目资金专户列支挂钩包村下乡补助0.26万元问题进行整改。
四、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扶贫政策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二是把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发改局的职能职责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整改以来党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
2.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组织培训会96次、现场指导300余次,下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文件汇编260册,粘贴明白卡500余份,发放政策告知书4000余单。二是积极与各乡镇对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宣传。
(二)关于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的问题
1.针对履行行业主管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谋划,严格履行主管职能职责,确保项目按程序实施。二是加强项目审核,严格审批备案程序,强化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管。巡察整改期间对18个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存在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管控长效机制,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
2.针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监管,每月5日前对项目进展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开展了一次对永平县北斗彝族乡栗树坪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现场督促检查。二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报账。截至12月,已向乡镇下拨未报账资金192.1万元,正在督促乡镇完成报账工作。三是加快安置点随迁户宅基地费用收取。目前博南镇、龙街镇、杉阳镇部分安置点随迁户已进行宅基地费用收取,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大对未收取随迁户宅基地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三)关于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1.针对省州发改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传统产业发展。投资285万元,扶持搬迁农户发展种养殖产业,带动增收91万元;投资450万元,建成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养殖小区12个。二是正在研究第一批光伏项目收益如何分配,该项目预计带动1084户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12个贫困村每年每村增加集体收入1万元。
2.针对省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回头看时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18个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再排查,补贴违规转让标识4张。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违规转让行为发生。